减容是指用户报装容量大于用电设备容量而产生暂时还未达到报装容量的水平,为此而申请减少容量。供电部门根据用户所提出的期限,保留原容量,保留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纳相关费用;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用户如需申请减容,请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如下手续:
(1) 用户提出申请,填写减容用电申请表;
(2) 由供电部门派员到现场查勘,提出减容后的计量和安全方案;
(3) 按双方商定的调整方案实施后,即可按减容后的用电容量计费。